白洪连律师,沈阳劳动争议律师,现执业于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内容:因企业劳动定额过高,超四成的职工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工作,更不可思议的是,超过三成的受访企业制定劳动定额未经职代会讨论,也不与工会协商。这样的;隐性侵权;,折射出当下不少企业存在企业文化缺失、劳动关系不和谐的现状,十分令人担忧。
我国企业的劳动定额现状
44.4%的职工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工作,其中15.5%的职工因完不成劳动定额而加班,15.9%的职工认为每天只工作8小时工资太少;超过30%的受访企业制定劳动定额未经职代会讨论,32.3%的企业不与工会协商;33.6%的职工表示,在订单多或任务紧等情况下,企业不协商即单方提高劳动定额。一项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劳动定额过高已成为迫使职工;自愿加班;的主因。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乃至国有企业中。
劳动定额是企业实施工资分配的主要手段,也是一线职工获取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劳动定额直接关系到一线职工特别是计件职工薪酬的高低和工作时间的长短。必须看到,劳动定额过高,不但降低了职工的工资收入,还挤压了职工的休息时间,过度的超时劳动直接危害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是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实现按劳分配绕不过去的基准线。劳动定额的制定和管理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它是影响到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劳动关系和谐的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与;十二五;规划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没有健全的劳动标准体系,任凭企业唯我独尊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不符合改革的方向,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
要改变企业劳动定额过高而导致的;隐性侵权;,需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一是政府的劳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劳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普查,发现劳动定额过高的要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有一定的强制措施;二是工会组织要为职工树起维权大旗。各级工会包括企业工会,应将劳动定额是否合理作为一项维权的重点,尤其是对那些无视工会和职代会存在的企业要敢于较真。三是职工本人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面对劳动定额过高的实际,企业职工不可忍耐顺从,要敢于向不合理的用工制度说不。
知识拓展:
我国企业现行的劳动定额制定方法
①经验估工法。就是根据生产实践经验,依照有关技术文件或实物,并考虑现有条件,分析估算定额。其有点事简便易行,工作量小,制定定额快;其缺点是受故工作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大,定额准确性差。它主要应用于多品种小批量生产、单件生产、新产品试制、临时性生产的情况。
②统计分析法。它是根据以往生产相同或相似产品工序工时的统计资料,经过整理、分析计算确定定额的方法。其优点是比经验估工法更能反映实际情况,其缺点是定额水平不够先进合理。一般应用在生产比较正常、产品比较稳定、条件变化不大、品种较少的情况下。
③比较类推法。它是以典型零件、工序的工时定额为依据,经过对比分析推算出同类零件或工序定额的方法。其优点是工作量大,能保持定额水平的平衡和准确性;其缺点是应用的范围受限制。新产品试制或单件小批量生产多采用这种方法。
④工时测定法。它是通过对生产技术组织条件的分析,在挖掘生产潜力以及操作合理化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观测和分析研究确定定额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科学;其缺点是工作量大,通常用它来制定典型定额。
⑤定额标准资料法。它是以系统成套的时间定额标准为基础,通过对作业要素的分解,找出一一对应的项目与时间值,最后求出零件时间定额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使用标准资料制定定额比较简便,而且定额水平也比较准确;其缺点是制定定额标准资料的工作量大,一般由行业管理单位组织编制。这种方法适用范围广,在品种多,零件多、工序多的情况下采用更为适宜。
核心内容: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以上伤残,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法为你整理与之相关的法律条例和支付条件,以供参考。
一、什么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相关法律条例
三、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条件
一、什么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相关法律条例
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考虑到此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